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鹤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鹤壁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5名。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就业困难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脱贫家庭中以及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5.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残疾人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或孤儿;
6.符合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人员: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经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相关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官方报名地址:https://rsj.hebi.gov.cn/xwdt/gsgg/art/2023/art_3a58531c2bd748399104707e14ff24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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