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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高村3个学生在淇河旅游不幸溺亡

发布时间:2017-06-29 22:40:32   来源:鹤壁网  浏览:

6月25日(周日)下午,在淇河下游发生三名学生溺亡事件。

经调查核实,这三名学生均系高村镇万古村人,其中张某,男,13岁;闫某,男,13岁;杨某,男,14岁。

事件发生后,淇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对家属进行安抚,并启动社会保险赔付。同时,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活动,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并要求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17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随着炎热的夏天到来,青少年儿童因玩水导致溺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溺水,是中国青少年和儿童非正常死亡的的头号杀手,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时刻不能懈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溺水事故的多发时段:

1.下午放学后;

2.双休日;

3.节假日;

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鉴此,请各位家长做到:

“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归时;

4.知内容。

教育孩子做到:

“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也希望各位网友随时留意您的身边,如果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危险区域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编辑:淇县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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